2022-04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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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见习是帮助青年人积累实践经验、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举措。近期多省市推出众多就业见习岗位,如山西发布22个单位,598个省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;山东青岛市目前已有475家用人单位线上发布见习实习岗位3.4万个,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。高校毕业生如能抓住见习机会,有利于尽早实现就业。
但是,很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对就业见习的认识还很模糊,比如就业见习招录对象有哪些?如何申请?见习岗位是怎样的?见习时间及待遇是如何规定的?这是毕业生比较关心的问题,让我们带着疑问一起来看看吧!
一、参加就业见习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应该如何申请?
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16-24岁失业青年。一般满足以下条件:
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(含非全日制研究生)、中职院校(含技工院校)毕业生即今年在校的中职技工院校、全日制本、专科应届毕业生、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等均符合该条件;
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、中职院校毕业生。未就业是指参加就业见习时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、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;
16-24岁持《就业创业证》的已登记失业青年。
满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应该去哪报名申请呢?
报名一般有以下途径:
毕业生可通过网上或现场双向选择的形式报名;
各省市有指定的人社部门公共服务平台,具体可以登录地方人社部门官网查询。市、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般会组织专场洽谈会,帮助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实现双向选择;
通过登录就业见习基地网站,或到就业见习机构报名;
毕业学年在校生还可以到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报名。
报名完成后,人社部门会在规定的工作日内,完成报名人员信息核实,然后再进行岗位分配,通过面试、签订见习协议后,就可以参加见习。需要注意的是,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。